品牌
其他厂商性质
所在地
1.产品简介
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是适用于易燃、易爆及防静电场所的人体静电释放的仪器仪表。
其特点在于设计合理的人体静电释放电阻,合理有效控制人体静电释放,延长人体静电释放时间,降低瞬间人体静电释放能量,能够使人体静电安全释放。同时能检测人体与静电触摸球接触是否可靠,声光报警提示静电消除是否完毕。
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设计参考以下国家标准:
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第14.3.13 条规定:由于人们穿着人造织物衣服极为普遍,人造织物极易产生静电,往往
积聚在人体上。为防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对进入轻油泵房、轻油罐顶上、轻油作业区的操作平台,以及爆炸危险区域等处的扶梯上或入口处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之前人体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经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NCEX),符合下列标准:
GB3836. 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 42010 燥炸性环境第4 部分:南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产品防爆标志为ExiaIICT6 Ga。
2. 产品工作原理及组成
2.1 工作原理
目前,部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仍采用金属导体直接接地放电的方式来消除人体静电,此
方式虽能消除人体静电,但是,此方式采用导体问放电的形式释放静电电荷,释放电阻小,静电释放时间短,瞬间释放能量大,从而导致人体电击或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弥补了日前人体静电导除方式的不足,合理的人体静电释放电
阻,延长人体静电释放时问,降低了人体静电瞬问释放能量,有效规避了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和人体被电击的现象。同时,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触摸式感应人体与触摸球接触可靠,无活动机械部件,声光报警提示静电是否释放完毕。
2.2产品组成,防静电防爆触摸球+立杆+蜂鸣器+电压表+状态指示灯+提示牌+接地线
3.产品特点
1.超低功耗设计,正常使用期间无需更换电池
2.触摸式感应,无机械活动部件
3.整体环氧树脂密封,防腐、防水、防潮
4.防爆触摸球,安全释放静电,人体接触不产生电击感
5.声光报警提示人体与防爆触摸球接触可靠和静电释放完毕
6.接地线独立检测,接地电阻符合标准,确保可靠接地
4 .电气参数
1.工作电源:高性能内置锂电池
2.休眠电流:
3.工作电流:<5mA
4.工作温度:-40℃~ 60℃
5.响应时问:
6.接地电阻:<55Ω
7.防爆等级:ExiaIIC T6 Ga
8.报警电压:≥ 150V 人体电压超过150v报警
9.报警方式:声光报警(>90dB、30cm 直线距离测量)
5. 机械参数
1.立杆材质:304 不锈钢
2.立杆直径:Φ51mm
3.立杆壁厚:1.5mm
4.产品高度:1.1m
5.触摸球直径:Φ100mm
6.安装法兰壁厚:3.0mm
7.接地电缆长度:3m 直线PU 电缆
6.产品安装
6.1立杆安装
6.2接地线安装
8 .产品安装使用注意事项
1.防爆型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安装必须符合GB3836.15-2010 爆炸性环境第15 部分:
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第12.2.5.1 条的有关要求。
2.产品使用环境温度介于40℃~ +60℃之间。
3.用户请勿自行更改该产品的零部件,应会同产品制造商共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故障,
以杜绝损坏现象的发生。
4.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遵守产品说明书、GB3836. 132010 爆炸性环境第13 部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的电气设备的检修、GB3836. 15-2010 爆炸性环境第1 5 部分:危险场所电
气安装(煤矿除外)、GB3836. 162010 爆炸性环境第1 6 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煤矿
除外)及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有关规定。
5.产品无法正常工作时,需更换防爆触摸球。
6.接地报警5 分钟,白动进入休眠状态,请检测接地线,接触防爆触摸球立即唤醒。
9 .设备维护
1.保持设备清洁,定期清理防爆触摸球上的灰尘、油污,防止防爆触摸球的感应灵敏度
降低。
2.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检查接地线的接地螺栓等配件是否松动,以免引起接触不良。
附录:防爆等级说明
Ex d IIC T6 Ga
注释一 注释二 注释三 注释四 注释五
注释一:Ex是中国及国际电工委员会的防爆标志,表明电气设备符合GB3836和IEC60079中所列的一个或多个防爆型式
注释二:d:常见的各类防爆型式符号
如下:
d隔爆型 e增安型i本安型m浇封型p正压型
o充油型q充砂型n无火花型
注释三:设备类别符号
Ⅰ类:易产生瓦斯的煤矿用的电气设备
ⅡA、ⅡB、ⅡC类:除Ⅰ类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注:ⅡB的设备可以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同样,ⅡC的设备可以用于ⅡA和ⅡB设备的使用;条件,因此,防爆级别ⅡC>ⅡB>ⅡA
注释4:对于Ⅱ类电气设备,表示温度组别的符号如下:
温度组别 | 表面温度 ℃ |
T1 | 450℃ |
T2 | 300℃ |
T3 | 200℃ |
T4 | 135℃ |
T5 | 100℃ |
T6 | 85℃ |
注释5:设备保护级别分为“Ga”、“Gb”、“Gc”、“Ma”“Mb”。
设备保护级别(EPL):根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及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特征而对设备固定的保护级别。
——Ma 级(EPL Ma):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该级别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甚至在气体突然出现设备仍带电的情况下均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Mb 级(EPL Mb):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该级别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中或在气体突然出现和设备断电之间的时间内出现的预期故障条件下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Ga级(EPL Ga):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出现的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时不是点燃源。
——Gb级(EPL Gb):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Gc级(EPL Gc):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保证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Da级(EPL Da):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出现的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时不是点燃源。
——Db级(EPL Db):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Dc级(EPL Dc):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保证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规定要求,在同等条件下,防爆标志达到Ex d IIC T6 Gb标准的电气设备在防爆等级上要高于防爆标志达到Ex d IIB T6 Gb标准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