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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是根据GB12602-2009《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的技术指标基础上,并结合GB3836.1-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和GB3836.4-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和GB12476.1-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的要求设计而成的。
本产品由传感器ExibIICT4(DIPA21TAT4)、前置放大器ExibIICT4(DIPA21TAT4)、防爆限制器箱ExdIICT4(DIPA21TAT4)、显示盒ExibIICT4(DIPA21TAT4)四部分组成,其中隔爆箱采用圆筒隔爆结构,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能阻止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传播,传感器显示仪表等关联部分的线路均通过安全栅供电,在电源部分安装了自动恢复保险丝,隔离腔与外部通过锁紧螺母连接,使整个系统能达IIC级气体防爆及A21粉尘防爆要求。整个产品的防爆标志:ExdibIICT4/DIPA21TAT4.
适用于工厂存在或可能存在IIA~IIC类,T1~T4组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1区或2区、可燃性粉尘环境的21区,22区,或两者并存的区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