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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再制造行业“尴尬”何解?

2015-01-05 15:01:113921
来源:中国重工机械网

  
  看待再制造须摘掉有色眼镜
  
  目前,由于缺乏内燃机再制造工业发展规划,缺乏市场准入机制和评价机制,翻修产品冒充再制造产品进入售后服务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正常的内燃机再制造产品的销售和旧件回收,也使得用户对再制造产品的使用效果持怀疑态度。
  
  邢敏认为,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内燃机再制造,“再制造”并不是简单的“废品再利用”。以再制造的支撑技术为例,其涉及装备全寿命周期理论及周期费用分析技术、装备再制造的寿命评估与预测技术、无损拆解与分类回收技术、环保的绿色清洗技术、纳米表面工程技术、自动化表面工程技术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使得再制造产品与翻修产品有着本质区别。
  
  邢敏认为,要避免对再制造产品的误解,就应构建内燃机再制造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通内燃机旧件及再制造产品流通信息渠道,利用旧件溯源及产品追踪系统,记录旧件信息及再制造产品流向,促进再制造企业与终端消费者间的交流互动,引导市场消费,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再制造产品的社会认知度。
  
  规模化发展仍面临政策限制
  
  内燃机再制造可延长产品寿命周期,降低用户使用成本,是制造与服务、生产与修复、回收与利用的有机结合。尽管具有众多优势,但再制造在国内船用柴油机领域的发展仍为“空白”。业内人士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船用柴油机每年的产量和报废量与车用机相比很小,进行再制造无法取得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二是船用柴油机的维修、拆解地点分散,遍布,因此,零部件回收渠道不易建立。
  
  邢敏认为,对环境的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才是再制造技术的终着眼点,在某种程度上,其“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而解决其中的“差价”问题则需要政策的扶植。他指出,受政策法规限制,目前旧件的获取难度较大,这在客观上限制了内燃机再制造工业的规模化发展,例如,由于没有优惠的税收政策,从事再制造业务的企业在增值税的计算上很难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而且面临的税率相对较高,同时在财政投入、信贷等方面也没有获得相应政策的扶持。这些都会影响企业的积极性,使得再制造产业发展步履维艰。
  
  具体到企业层面,邢敏建议,其他行业的内燃机再制造已形成具有特色的发展模式,可以供船用内燃机再制造企业借鉴:一是生产厂商服务型,二是大修企业升级型,三是制造基地链条型。其中,构建逆向物流及旧件回收体系对于再制造企业而言至关重要,企业要重点依托内燃机整机销售维修网络,推动再制造业务流程社会化外包,健全旧件回收体系,与船东、拆船企业、修船企业等建立协议采购、以旧换新、替代大修等*稳定的回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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