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广东优质陶瓷砖》《广东优质陶瓷板》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 2024-10-26 11:10:207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陶瓷行业生产和质量管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正当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更好推进我省陶瓷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协会已批准《广东优质陶瓷砖》《广东优质陶瓷板》团体标准立项并牵头组织编制工作,现面向行业公开征集该标准的起草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起草单位的团体标准项目
《广东优质陶瓷砖》《广东优质陶瓷板》
二、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条件
1.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陶瓷行业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检测认证机构等。
2.参加起草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起草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标准起草单位署名。
2.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署名标准起草人(原则上每个企业限署名1人)。
3.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证书。
4.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四、起草单位将承担以下义务
1.安排主要人员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负责的起草标准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相关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提供参考。
3.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五、参与原则
标准起草单位共同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如期完成。
六、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有意作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起草回执表发到协会秘书处。
相关资料下载:附件:团体标准参与起草回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