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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煤炭进口关税

2014-10-10 08:10:062572
来源:*
  *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煤炭进口关税
  
  税委会[2014]27号
  
  *:
  
  经*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惠国税率。
  
  *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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