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油烟难道是“三管三不管”
时间:2011-06-23 阅读:192
环保部门:目前只有处罚权
据了解,目前合肥市环保部门接到关于小区小饭店的投诉主要是2008年之前建成的小区,而新修订的《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对小区商住楼下开饭店的“门槛”并不高,导致商住楼楼上居民与楼下饭店之间矛盾重重。
“接到投诉后,我们只有处罚权,没有取缔权,只能按程序一步步走。”包河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到现场之后,一般先下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如果在半个月内,饭店没有整改,环保部门会下达处罚决定,数额一般是1万至10万元。当然处罚zui后还要申请法庭来强制执行。
卫生部门: 主要管后堂消毒情况
据蜀山区卫生监督所一位董姓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餐饮饭店方面,发证、投诉受理等,主要是食品药品*负责,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到现场执法审查,范围主要是饭店后堂卫生、消毒、流程情况,对于油烟问题,现场管不了,一般建议居民向环保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负责饭店日常经营行为与证照
谈到目前可否在商住楼下开饭店的问题,瑶海区凤阳路工商所一位宣姓工作人员比较耐心地对记者进行了解释。她介绍说,开饭店首先要拿着相关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一份《名称预约核准通知书》,然后到食品药品*办理卫生许可证,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超过200平方米的还要办理消防意见书。“行政许可后方才办营业执照。”她说,对于无证饭店,接到举报后,一经核实,会上门进行取缔;对于有证但油烟扰民的,建议向环保部门投诉。“工商部门主要负责饭店日常经营行为、证照是否齐全等问题。”
目前,对于小饭店,各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的情况并不太理想;那么这些小饭店的出路在何处?商住楼该何去何从?居民该如何才能永远摆脱油烟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