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0.5KVA-A200商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 安科瑞A-D-0.5KVA-A200FP 应急电源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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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 路灯照明配电箱 剩余电流监测仪
¥1260消防电源电压电流传感器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模块 消防电源状态监控器
¥350消防双电源监控模块 消防电源电压电流传感器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
¥350消防电源监控模块 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探测器
¥315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装置 2路交流电压传感器 二总线通讯 液晶显示
¥70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模块 1路交流电压及电流 二总线通讯 液晶显示
¥70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模块 2路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 二总线通讯
¥35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模块 3路交流电压信号传感器 二总线通讯
¥350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从模块 6路交流电压 二总线通讯 与主模块配合
¥224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从模块 3路交流电压 二总线通讯 与主模块配合
¥147安科瑞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器
¥999999品牌 | 安科瑞电气 | 型号 | A-D-0.5KVA-A200FP |
类型 | 照明型 | 驱动方式 | 稳压式 |
输入路数 | 单路进电 | 加工定制 | 是 |
频率 | 50HZ | 应急转换时间 | 切换时间≤5sms |
应急备用时间 | 90min | 输入电压 | AC220(85%~110%)V |
输出功率 | 500W | 工作温度范围 | -10℃~+55℃℃ |
产品认证 | 其他 | 厂家 | 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1. 产品概述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下简称“集中电源”)是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备用集中式集中电源装置。集中电源可以为消防标志灯、照明灯供电,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正常工作。
2. 技术参数
3. 面板元件布置及功能说明
消音按键:用于消除应急/故障声信号;
确认按键:用于菜单项目的选择确认,及进入下一级菜单,或者用于显示当前故障;
取消按键:用于返回上一级或在主界面查看其他信息;
菜单按键:进入“系统菜单”界面;
上翻、下翻按键:用于当前页面的上下翻页、数字加减;
左翻、右翻按键:用于当前页面的左右翻页、光标的移位;
故障指示灯(黄色):当集中电源自身发生主电故障、备电故障、通讯故障、充电器故障、输出回路开路、在应急状态下,电池低压故障、过放电故障等指示灯点亮;
充电指示灯(红色):当集中电源的备用电池处于充电状态时,指示灯点亮;
主电指示灯(绿色):当集中电源主电供电正常时,指示灯点亮;
应急指示灯(红色):当系统处于应急启动状态时,指示灯点亮;
消音指示灯(绿色):当集中电源处于消音状态时,指示灯点亮;正常/强启旋钮:插入钥匙向左旋转即为设置非强制状态,向右旋转即设置为强制应急启动;
手动/自动旋钮:向左旋转即设置为手动启动应急状态,不受系统应急启动命令控制,向右旋转即设置为自动应急状态,接受系统应急启动命令的控制;
复位按钮:自动、强制应急之外的应急状态恢复正常;
主备电测试按钮:用于测试主备电供电状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时)。
4. 外形尺寸
集中电源的外形尺寸为:750(H) *600(W) *280(D)mm,如图 2 所示。开孔尺寸:790(H) *542(W)mm。
5. 接线与安装
5.1. 接线按照系统施工规范安装集中电源和敷设通讯线缆,将通讯线缆接入集中电源的通讯总线接线端子。集中电源的接线端子排装于设备的内部,端子排各端子的定义如表 1 所示。
5.2. 安装
集中电源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远离热源和强电磁场的地方。设备采用壁挂安装的方式,优先安装在强电竖井内。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 m~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0m。
设备安装完成后,检查设备内部的各部件安装是否牢固,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各连线、接插件连接是否可靠。初步检查完成后,进行以下项目的功能检查。
?检查 CAN 总线与控制器通讯是否正常;
?检查二总线与灯具通讯是否正常;
?检查 36V 电源输出是否正常;?检查显示屏、指示灯、喇叭、按键、旋钮工作是否正常;
?检查主、备电切换是否正常。
6. 注意事项
6.1. 施工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图审机构审核批准。
?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
?系统总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 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20MΩ;
?同一工程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控制器(主机),集中电源所需要用到的 AC220V 电源,使用:NH-BV-3*2.5mm2。
?集中电源二总线(既供 DC36V 电源并通讯),使用:NH-RVSP-2*2.5mm2。
6.2. 调试
?系统的调试,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应在施工安装结束并在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系统图、平面图;
2设备安装技术文件;端子序号说明端子序号说明端子序号说明1PE 进线13ABUS8+25ABUS2+2L 进线14ABUS8-26ABUS2-3N 进线15ABUS7+27ABUS1+4市电检测 PE16ABUS7-28ABUS1-5市电检测 N17ABUS6+2936V1-6市电检测 L18ABUS6-3036V1+7联动输出 OUT119ABUS5+3136V2-8联动输出 OUT120ABUS5-3236V2+9联动输入 IN221ABUS4+10联动输入 IN122ABUS4-11CANL23ABUS3+12CANH24ABUS3-Acrel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第 4 页
3变更部门的实际施工图,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4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调试记录;
5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调试时首先应做以下工作:
1对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用配件等按设计要求查验;
2对于系统线路出现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 20MΩ等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系统调试1接通控制器、集中电源、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工作电源,通过通讯导线等将各级设备之间连接;
2配置控制器的系统参数(包括通讯端口,终端通讯地址等);
3设置各灯具的通讯地址、设备类型等;
4检查各级通讯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则检查通讯地址及通讯线缆的联接情况,直至与所有监控终端正常通讯;
5检查控制器、集中电源的主、备电切换是否正常;
6系统调试时,应先分别对系统设备逐个进行单机通讯检查,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7将所有经过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按系统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观察并记录所监控的灯具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