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征集第二批国家标准化试点(智慧交通专项)项目
- 2025-07-18 10:07:2317326
有关通知要求
一、重点围绕智慧物流、智慧出行及相关新型基础设施等方向,通过试点项目创新智慧交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持续推动标准研制、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评价、完善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创建智慧交通品牌,实现相关产品、服务和技术等成套标准验证与先进标准研制、应用、推广。
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条件,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可按《方案》要求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审核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函报送交通运输部。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直接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三、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应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推荐函(需包括推荐遴选情况及试点项目汇总信息表)、试点项目申请表和任务书(见附件1和附件2,一式3份且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交通运输部。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