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一轮农机补贴范围为20大类34个小类56个品目
- 2024-09-05 11:09:12249
《方案》明确提出,优先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贴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方案》明确,从全国补贴范围中选取20大类34个小类56个品目作为河北省补贴机具品目,并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此外,继续开展农机创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照上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品目实行总量控制,年度总数量不超过 10 个,按年度进行调整。全省年度使用资金量不超过 4500 万元。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共同确认的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大战略需要、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创新产品不占用河北省品目指标。
补贴标准方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河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另行通知。各市、县(市、区)均不得实施累加补贴。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河北省将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规定,选择对部分重点机具提高补贴额,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补贴额保持总体稳定,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测算比例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测算比例15个百分点以上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发现同档次同品质的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综合研判后,应当及时提出下调此档机具补贴额建议,如发现劣质产品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