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将起重机械等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2013-01-16 10:01:501762
特种设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备。为保证其安全运行并减少事故的发生,2003年*出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并於2009年进行了全面修订。从河北情况看,截至去年11月底,河北特种设备的总量已经达到34万多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条例,更好地规范和加强全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河北出台了《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与*条例相比,《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环节管理作出具体规范;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由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且在隐患消除前或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使用单位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高不超过3万元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高不超过1万元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