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企业受惠 杭州企业敬请关注
- 2009-04-23 15:04:544442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社会度高、在行业发展中居于地位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打造“中国电子商务之都”,杭城近日出台了《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杭政办函〔2009〕115号),并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应用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相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杭州市登记注册并在我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并在2008年度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效的规模以上企业均可参加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按杭政办函〔2009〕115号文件执行。本次评选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数为10-15家。
二、申报要求
1、由申请企业填写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表,并附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区、县(市)属企业将申请材料报各区、县(市)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市属企业报市相关主管部门。
2、各区、县(市)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和市各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并将汇总材料(附电子文档)一式4份于4月25日前报送市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经委),联系电话:市经委高新技术产业处,85252043,电子邮箱sjw.gxc@hz.gov.cn。
杭政办函〔2009〕115号文及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申请表等有关附件请在杭州市工业经济信息网(www.hzjingwei.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