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消防排烟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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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修建防火消防消防排烟天窗设计规范
一节 一般规则
1.1 高层修建的防烟设备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备和可打开外窗的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设备。
1.2 高层修建的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设备应分为机械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设备和可打开外窗的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设备。
1.3 一类高层修建和修建高度超越32m的二类高层修建的下列部位应设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设备:
(1)长度超越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越100m2,且经常有人逗留较多的房间。
(3)高层修建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逗留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体系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的风速,应契合下列规则:
(1)选用金属风道时,不该大于20m / s。
(2)选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该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该大于7m / s;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口的风速不该大于10m / s。
二节 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
2.1 除修建高度超越50m的一类公共修建和修建高度超越100m的居住修建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选用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方式。
2.2 选用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的开窗面积应契合下列规则:
(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打开外窗面积不该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该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打开外窗总面积之和不该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越60m的内走道可打开外窗面积不该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的房间可打开外窗面积不该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打开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该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使用打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打开外窗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消防消防排烟天窗天窗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打开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