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A/NE-18123716980 东莞餐饮业末端排放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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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东莞餐饮业末端排放过程监控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塑胶污染物在线监测过程中油烟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技术、性能、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管理、质量保证的有关要求。
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规定了固定式和便携式两类餐饮业油烟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固定式设备主要适用于在固定的采样位置对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污染物进行*监测以监控其油烟污染物排放变化规律并对异常排放进行预警:便携式设备主要适用于对非特定的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污染物进行现场监测并对异常排放进行督导
本工作指引指导餐饮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与联网对接工作,包括过程监控智能系统的设备组成、采集数据参数、安装要求、信号通讯与传输要求的基本内容和联网对接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工作指引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工作指引。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
(DB44/T1947-2016)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212-2017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令第28 号)
■GB/T13850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
■H101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62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SZDB/Z254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工作指引。
1.用电监管
用电监管,是根据排污单位的工艺设计对反映固定污染源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的电气参数(如:功率、电量等)进行监测的全部设备和信息系统,结合处理设施运行监测数据和末端监测数据,全面监控排污单位治理设施的运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况,判定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2.油烟
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统称为油烟
3.油烟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对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浓度、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连续、实时的自动监测所需全部软硬件设备,简称OMS。
4.治污设施运行监管
根据排污单位的工艺设计对反映固定污染源主要产污设备、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的全部设备和信息系统,结合处理工艺、用电监管和末端监测数据,全面监控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况,判定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5.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
用于治理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自动监测设备、装置等,统称为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施。
6.数据采集传输仪
釆集各种类型监测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单片机、 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PAC)或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简称数采仪。
7.通讯协议
通信双方对数据传送控制的一种约定。约定中包括对数据格式,同步方式,传送速度,传送 步骤,检纠错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义等问题做出统一规定,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它也叫做链路控制规程。
四、监控要求
1.在线监控要求
油烟治理设施监控:油烟净化器用电电流状态,风机用电电流状态。
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浓度监控:油烟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
(图2)
五、现场端安装要求
1.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法规、标准、规程和文件精神的要求,从技术上、组织上、管理上釆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监督,解决和清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2.安装施工要求
现场端监控系统的安装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资质,电工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监督员应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满足电力施工相关要求,保障安装工艺。
3.设备点位安装原则
现场端设备点位布设应遵循全面性、精简性、准确性的原则。
全面性:现场端点位布设应结合厂区的生产工艺、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配置,全面覆盖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列出的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污染源,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布点。
精简性:在准确反映排污单位生产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的前提下,布设的点位数量力求精简。
准确性:监测点位数据应能准确反映被监测设备的用电、生产情况、运行情况等。
4.设备点位安装要求
油烟在线监控系统产品,对餐饮业油烟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同时监测烟气温度、压力、流速等烟气参数,并将参数传递至本部门或环保部门(上传所需的工控机及远传附件在此次工程范围内)。
监测分析仪表采样点位置选择依据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及HJ/T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废气采样点:处理设备出口/烟囱总排放口
根据餐饮企业排污情况,在线监控设备应安装处理设备出口/烟囱总排放口设备安装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 尽量安装在室内,不要安装在屋檐、走廊等地方
2) 尽量远离粉尘、灰尘、腐蚀性气体
3) 尽量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质
4) 安装点应稳定无震动
5) 远离热源
6) 避免阳光直射
7) 避免在潮湿的地方安装
8) 电源接入点应无大的电源扰动,电源供电应稳定充足
9) 天线不可放于屏蔽金属盒内部,应注意防雷
餐饮油烟及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采样点的选择是依据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终安装位置需经环保部门确认。依据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中固定污染源监控网设计与监控点位设置有关技术规定,采用综合布点方法,按照监控目的确定监控点位的布设。
5.传感器质控要求
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定期用自动或手动的方法判定传感器是否存在缺陷。定期的抽查在参考值、操作或排放水平传感器的输入读数的正确与否(如:用恒流电源检查传感器的电流输入信号,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在传感器出现缺陷或发生故障时及时告警,确保传感器正常的工作,提供有质量保证的电器参数数据。
6.现场端设备配置要求
参见附录Ⅰ。
六、信号通讯与传输要求
信号通讯与传输要求参见《附录Ⅱ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范》。
七、运维要求
运维要求参照《附录Ⅳ运维规范》要求。
八、验收要求
验收要求参照《附录Ⅲ验收规范》要求。
以上就是深圳市圣凯安科技小编解析东莞餐饮业末端排放过程监控建设技术、末端自动监控建设技术指南,有不懂的可致电我们的销售工程师。深圳市圣凯安科技专业承接东莞VOC过程监控、东莞雨污分流末端监测、东莞零星废水监控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