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公布 构筑五大区域机场群
- 发布时间:2008/3/19 9: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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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表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民航运输机场147个,其中军民合用机场45个,全国机场平均密度为每10万平方公里1.53个。但是目前我国在机场布局上存在着四大矛盾和问题。一是机场数量较少、地域服务范围不广;二是区域内各机场间缺乏合理定位和明确分工;三是部分机场的建设和发展与其所在城市规划、军航规划以及其他运输方式规划缺乏有效衔接;四是大部分中型以上机场容量已饱和或接近饱和、综合功能不健全。
为此,民航总局制定了《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全国共构筑北方(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五大区域机场群。
其中,北方机场群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机场构成。华东机场群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7个省(直辖市)内各机场构成。中南机场群由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北、湖南6省(自治区)内各机场构成。西南机场群由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5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机场构成。西北机场群由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5省(自治区)内各机场构成。
民航总局表示,到2010年,全国75%的县级行政单元能够在地面交通100公里或1.5小时的车程内享受到航空服务(现状为52%),服务的总人口达到全国总人口的78%(现状为61%),上述区域内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全国总量的93%(现状为82%);到2020年全国80%以上的县级行政单元能够在地面交通100公里或1.5小时车程内享受到航空服务,所服务区域的人口数量占全国总人口的82%、国内生产总值(GDP)占全国总量的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