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提高部分货类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8/1/17 11:18:24浏览次数:220 天津港16日晚间公告,公司提高部分货类收费标准。 公司自即日起调整部分内贸出口煤炭装卸包干费标准。单船装载量在 5000 吨以下的船舶(含 5000 吨)装船包干费每吨上调 1.00元,即由原来的每吨12.50元调整至13.50元;对经港外堆场接卸储存的内贸出口煤炭,无论船型大小装船包干费一律由原来的每吨15.40元调整到17.00元。 本公司自即日起对进入南疆散货港区的外贸进口铁矿港口卸船包干费上调0.5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