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机械网

登录

交通运输部发布202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第二批)

2026-10-14 14:10:29450
来源:交通运输部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6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第二批),包括23项行业标准项目和4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项目。
 
  部分内容如下:
 
  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技术要求
 
  拟规定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的总体要求、边缘接人设施技术要求、算力基础设施技术要求、物联中台技术要求、数据中台技术要求、数字底图技术要求、能力平台技术要求、开放服务平台技术要求和网络与数据安全技术要求。
 
  公路基础设施主数据
 
  拟规定公路(含新建、改扩建)贯穿投、建、管、养、运全生命周期的公路基础设施主数据架构、主数据及主数据模型中数据元属性。适用于公路基础设施主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及维护,以及公路基础设施投、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各阶段的业务应用系统、及其他涉及公路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利用的信息系统建设中基础设施数据的采集、管理、共享与维护。
 
  城市交通高质量数据集
 
  分类与编码:拟规定城市交通高质量数据集编码与分类的编码规则、分类要求。适用于城市交通高质量数据集的编码和分类,为城市交通高质量数据集相关从业者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数据标注要求:拟规定城市交通领城的高质量数据集的数据标注业务具体要求。适用于城市交通领城高质量数据集的数据标注工作。包括数据标注服务的基本要求、流程规范、质量控制、安全保护、人员管理等方面内容,为城市交通高质量数据集相关从业者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质量评测规范:拟规定城市交通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的质量测评指标要求、高质量数据集测评细则。适用于城市交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的数据标注工作,为城市交通高质量数据集相关从业者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用监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拟规定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点平合信用赂管系统的组成。  总体架构,以及信用承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异议申诉、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培训、信用修复和信用监测分析的功能组成和服务实现要求。适用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用监管系统设计与应用。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用监管业务协同与信息交换技术要求
 
  拟规定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用监管业务协同与信息交换的框架、通用要求、交换原则、业务联动与信息交换要求、接口技术要求。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与行业内部、跨部门、跨行业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对接。适用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用信息数据指标规范
 
  拟规定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信用监管所需的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行政管理信息、职称和职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和经营主体自愿提供的信用信息等的数据要求。适用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采集及共享交换。
 
  台风天气交通运输主要监测指标及数据要求
 
  拟规定台风天气时交通运输运行监测的总体要求、基础设施监测指标、客货运输监测指标、工程建设监测指标、应急准备监测指标,以及监测数据获取、归集、应用及管理的要求。适用于台风天气影响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运营单位及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开展交通运输运行监测工作。
 
  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要求
 
  拟规定交通运输数据安全监测预警的框架、通用要求、监测要求和预警要求。适用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及交通运输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总体要求
 
  拟规定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原则、建设内容,规定了组织管理能力、指挥协同能力、技术支撑能力、运行保能能力的建设要求以及能力评估的方法和应用。适用于交通运输领城,稷盖部级、省级、市级和现场四级交通运轮主管部门,同时为交通运箍企业(如道路运输、港口航运、铁路运营企业)承担交通运输应念通信保障任务提供参照依据。

上一篇:甘肃省开展2026年度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第三轮第七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相关资讯:

分享到: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