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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矿山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明年3月1日起实施

2026-09-15 14:09:051385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5项标准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将于2027年3月1日起实施。
 
  《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GB 48147.1~3—2026)为系列标准,分为总则、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等3个部分。作为我国矿山安全领域针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旨在为全国矿山企业提供一套科学、统一的普查“标尺”,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守护矿工生命安全,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地下矿山用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条件》(GB 48146—2026)明确了地下矿山锂离子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要求,针对电池热失控及起火爆炸等安全风险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能够为地下矿山设备电动化、矿山智能化安全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井工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性要求》(GB 48145—2026)作为我国矿山安全领域专门规范井工煤矿机电设备完好状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系统规定了井工煤矿在用电气、机械设备的完好性判定技术要求及检查方法,为煤矿开展有关设备的完好性检查、维护管理提供统一技术依据,推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运行,防范设备失爆、失效引发安全事故,筑牢井工煤矿设备安全防线。
 
  原《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1部分:总则》《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2部分:煤矿》《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3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地下矿山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技术条件》和《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性要求》等5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同步废止。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部门,强化标准宣贯解读,指导矿山企业、生产厂家、专业服务机构及监管监察人员准确把握、执行标准,跟踪评估实施成效,推动标准落地执行,引领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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