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全国重要新规一览
- 2025-10-08 09:10:2420893
全国篇: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首次正式报送
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铁路客运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民航境内航线统一使用电子行程单
10月1日起,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统一使用电子行程单,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
强化网络销售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10月1日起施行规定网络销售企业须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资质信息,并在产品页面标明医疗器械注册证号、适用范围、禁忌症等关键信息。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10月15日施行)
针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竞争乱象,新规明确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如平台强制低价、拖欠账款、数据侵权等行为。同时强化对“傍名牌”现象的管控,禁止擅自使用他人新媒体账号、应用程序名称或图标,规范搜索关键词滥用行为,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首次在部门规章层面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等6类耕地划入储备区,作为占用补划的核心来源,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工业机器人动态稳定性试验方法》(GB/T45509—2025)
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描述了工业机器人动态稳定性试验条件、设备、轨迹选择、步骤、报告等内容。
《工业机器人三维视觉引导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45501—2025)
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的三维视觉引导系统的架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
《服务机器人信息安全通用要求》(GB/T45502—2025)
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服务机器人信息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信息技术云计算超融合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45399—2025)
推荐性国家标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确立了超融合系统的参考模型,对计算虚拟化组件、存储虚拟化组件、网络虚拟化组件、安全虚拟化组件和运维管理提出了要求。
地方篇:
江苏:明确禁止利用人工智能猥亵、侮辱、诽谤妇女
新修订《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明确将利用网络、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列入禁止行为。
湖北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10月1日起实施,在船舶污染关键环节治理方面,明确污染物交付、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要求,明确船舶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
天津、河北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10月1日起,天津市、河北省所有在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全部入驻上市许可持有人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建设的药品追溯系统,实现所有赋码药品的入出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达到100%。
湖南:《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
7月31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法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扩建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等。
浙江:《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于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信用评价的结果,已列入《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资信标评审因素,也是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差异化管理的依据。
四川:《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办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印发《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删除了原试行文件中涉及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的相关内容,优化了管理内容,明确了技术审查专家抽取工作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