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
- 2024-06-19 11:06:0713767
《若干举措》要求到2027年,全区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全区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50%、60%。全区汽车以旧换新80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超4万辆,渗透率达55%左右,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建成3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2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2万辆以上。新(改)建燃气管道50公里以上、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20个以上。
今年,力争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15%,家电销售额增长6%,计划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项以上,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项以上,培育“品字标”企业5家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1家以上。
《若干举措》中提到,温州市鹿城区计划实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科研技术设备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2个省控断面监测水站智能运维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同时,开展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到2027年新建改造燃气管道50公里以上、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以上。到2027年改造市政排水管网30公里以上、垃圾转运站2座。
为走好以旧换新后半程,《若干举措》明确将“大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形成统一的回收供应链渠道,推动产业规范化,到2025年新建分拣中心面积达1.8万平方米,到2027年形成全区全覆盖的回收体系。探索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业固废处置等基础设施“多网融合”“多能合一”的回收处置基础设施网络,培育2家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建立网络平台申报、上门回收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机制。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和超标准配置,更新、淘汰后仍具有使用价值等实物资产缴入公物仓管理,推进资产统筹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原文如下↓
温州市鹿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以及《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温政发〔2024〕14号),更好促进投资和消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有效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各项政策,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坚持目标导向、重点突破。围绕既定目标,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示范带动效应。聚焦“绿色低碳、安全稳定、智能高效、民生改善”领域,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聚焦“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购置成本高”领域,积极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升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坚持标准牵引、科学利用。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建立符合需求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动态更新我区企业产品供给服务清单,从产销两端发力,推动我区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推动高性能、高效率、高质量新产品投用,实施各类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
——坚持精准施策、落地见效。加强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大财力支持力度,吃透用好各项政策,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开展科技攻关。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区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全区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50%、60%。全区汽车以旧换新80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超4万辆,渗透率达55%左右,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建成3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2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2万辆以上。新(改)建燃气管道50公里以上、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20个以上。2024年,力争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15%,家电销售额增长6%,计划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项以上,参与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项以上,培育“品字标”企业5家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以上、绿色产品认证企业1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1.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4个(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鞋业、机械、泵阀、建材、金属制品、轻工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助力实施省级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0项以上。推进“千企智能化改造”专项行动,每年新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90个以上,到2027年新增工业机器人20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4.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旧配电房等超年限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开展高耗能S9及以下型号配电变压器全量排查更换,推进配网自动化设备改造升级,提高鹿城设备健康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到2027年完成改造老旧变压器等配电设备125台以上。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责任单位:鹿城供电分公司)到2025年全面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完成3万千瓦光伏装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5.实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科研技术设备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2个省控断面监测水站智能运维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6.实施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10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7.实施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到2027年完成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2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8.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开展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到2027年新建改造燃气管道50公里以上、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到2027年改造市政排水管网30公里以上、垃圾转运站2座。(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建筑电气设施设备为重点,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高且无维修价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调、照明、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0.实施渔船设备报废更新。重点实施船龄20年以上渔船的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完成200艘以上内陆渔船终端定位设备的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1.实施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发展农业现代设施,大力推广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累计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10台(套)以上;新建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2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2.实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升。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争取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0%以上。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信息科技、科学教育、虚拟实验室建设。对教育系统信创终端进行替换,到2025年争取综合办公类终端替换20%。实施“午休躺睡”工程,到2027年为全区中小学配备3000套午休装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实施文旅设施设备提升。加快推进景区设施设备、大型游乐设备、文化演艺设备、数字文旅设备等文旅领域设施设备的更新,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4.实施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区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力争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临床检验诊断设备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投资1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5.实施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6.实施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推进前端物联感知设备、传输网络、视频存储、智能解析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等安防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速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卡口类、智能交通设施类配套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改建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80%,智能化联网信号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二)积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17.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推进4个在建汽车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南郊汽车产业园提档升级。市区联动、政企协同开展汽车嘉年华、展示展销、下乡进村等主题促销活动每年5场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18.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注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19.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对以旧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对开展家电促销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家电协会、电商平台、家电生产流通企业等联合开展绿色智能家电宣传推广,每年组织家电下乡、家电进社区和以旧换新活动5场以上,经商务主管部门报备,择优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试点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各街镇、社区(村)、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对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三)大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
2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形成统一的回收供应链渠道,推动产业规范化,到2025年新建分拣中心面积达1.8万平方米,到2027年形成全区全覆盖的回收体系。探索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业固废处置等基础设施“多网融合”“多能合一”的回收处置基础设施网络,培育2家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建立网络平台申报、上门回收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机制。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和超标准配置,更新、淘汰后仍具有使用价值等实物资产缴入公物仓管理,推进资产统筹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2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加快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
23.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2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四)建立完善标准体系
25.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为主或参与制修订燃气用具、数控机床、五金制品、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碳排放核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推进碳标签等标准体系构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26.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27.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28.加大政策支持。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统筹利用省、市住房与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局)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29.优化金融服务。配合市级部门实施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行动方案,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设备改造再贷款政策。引导驻鹿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简化授信流程、提升业务效率,推出“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专属产品,争取贷款增量扩面,促进企业设备改造更新。鼓励驻鹿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30.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
31.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机器人、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6项以上。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