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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排水泵、余热利用、脱硫脱硝等,301个项目投资500多亿,贵州第一批设备更新名单出炉

2024-05-11 10:05:071220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工机械网 行业动态】贵州印发《贵州省2024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7大领域,项目共计301个,总投资539.82亿元。
 
  这些项目包括工业领域(项目190个,总投资391.27亿元)——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水循环真空泵及配套装备等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排水泵及配套装备更新,岑巩县年产340万件新能源电池材料专用配套材料建设项目,岑巩县年产6万吨石墨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一期),中伟股份9万吨三元前躯体升级技改项目,台江县年产300万KVAh绿色智能化电池制造项目,瓮安县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观山湖区E245新能源汽车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冷却窑和脱硫脱硝一体化工程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烧结余热利用超临界CO2发电机及所需公辅配套设施更新、废水处理车间新建、循环气压缩机、陶瓷滤芯改造,水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等。
 
  建筑和市政领域(项目51个,总投资43.97亿元)——排水管改造(雨水、污水DN300-DN800波纹管等),PE双放散球阀、法兰球阀等,智慧排水系统更新,智慧排水监测系统更新等。
 
  交通领域(项目5个,总投资1.23亿元)——新能源出租车、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
 
  教育领域(项目18个,总投资20.32亿元)——各种实验室设备及科研仪器仪表更新。
 
  文旅领域(项目5个,总投资2亿元)——燃油车逐步更换为新能源观光车等。
 
  医疗领域(项目15个,总投资21.28亿元)。
 
  回收循环利用领域(项目17个,总投资59.75亿元)——
 
  贵州星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旧动力锂电池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贵州博菲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10000吨/年废SCR催化剂项目、贵州资源循环再利用静脉产业园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二期)、盘北晟宏铝业再生铝生产项目、贵州锦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废旧动力锂电池资源循环环保再生项目、贵州鲁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台江县铅蓄电池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项目、贵州岑祥资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废铅酸电池循环利用技改项目、贵阳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威宁县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再生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贵州泰扬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2000万套电池壳、毕节高新区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四期)、贵州天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扩能项目、贵州广铝氧化铝有限公司氧化铝母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威宁县再生橡胶加工防静电胶板及生产项目、贵安新区光达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进口齿轮减速电机再制造项目。
 
  原文如下:
 
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关于
 
印发《贵州省2024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黔发改环资〔2024〕225号
 
  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我省2024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的意义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有机结合”的重大举措。设备更新带来有效投资,消费品以旧换新带来消费,都是在需求端发力,通过需求牵引供给,构建供需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内循环发展格局,既利当前,更利长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有利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和着力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突破、取得实效。
 
  二、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
 
  贵州省2024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项目清单(第一批),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7大领域,项目共计301个,总投资539.82亿元。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符合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倾斜,对符合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再贷款、绿色信贷等政策要求的项目优先给予融资支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用地、用能、环境等需求上给予合理保障,开通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合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
 
  省有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指导,推动重点项目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对未开工项目,加快完善前期手续,尽快推动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月开展调度,梳理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优选前期准备充分、可实施性强的项目,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及时总结项目推进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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