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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铝夹藏“洋垃圾”!企业将面临退货、罚款、判刑

2018-11-14 10:11:17816
来源:中国重工机械网
  11月2日,南京海关隶属连云港海关退运一批电子“洋垃圾”89.2吨,经鉴定,该批自韩国进口的“铝废碎料”实为“废弃的通讯设备”,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据了解,电子垃圾含有大量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及环境有*危害性,不规范的回收加工也将对环境和人体带来“二次伤害”。今年,南京海关重点开展“蓝天2018”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严密封堵“洋垃圾”走私入境通道,将各类废物堵截在之外。
 
  禁止“洋垃圾”入境,是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企业要进口固体废物,必须进行申报,在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时,应递交环保部门制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质检部门制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但很多企业拿着办理好的通关手续,却在进口的固体废物中夹杂着“洋垃圾”。海关一经查验发现,将采取措施积极防范。在进口固体废物中夹藏、伪报的企业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海关是如何严防“洋垃圾”入境的?
 
  一是实行废物进口企业分类管理,鼓励推动废金属和废塑料园区式管理模式。
 
  二是严格进口废物口岸的监管条件。凡监管人员少,没有卡口、电子地磅、X光查验设备及单独货物堆场等基础设施,实际监管难以到位的小口岸,停止受理进口废金属和废塑料的申报。
 
  三是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要求各直属海关切实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章操作和不依法行政的行为坚决纠正,对故意放纵走私的严肃查处。
 
  四是积极协助和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细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涉及的对进口废物管理的配套实施细则,配合高*对走私废物犯罪行为具体设定起刑点、量刑标准和定罪处罚尺度,推动“走私废物罪”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
 
  *还将在实现舱单法定提前申报的前提下,研究提出请出口国海关凭中国*驻外机构装船前检验证件查验拟向我国出口的废物,从源头上打击进口废物向我国走私。
 
  非法走私进口固体废物会如何?
 
  根据《刑法》,非法走私进口废物将会被判刑——
 
  1、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固体废物罪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除此之外,海关对“洋垃圾”的扣押,或是退货的处置,这其中所承担的金额对企业来说也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再生资源产业改革已经进行的热火朝天,相信用不了多久将会呈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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