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 治理大气污染
- 2015-06-18 09:06:014090
四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 治理大气污染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四平市民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空气质量问题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我市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燃煤小锅炉污染物排放占我市排放总量的比重较大,淘汰燃煤小锅炉是今年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各地区政府下达了目标任务书,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必须全部淘汰,其中2015年底要完成各地淘汰小锅炉总量的60%。
治理大气污染,完成省政府淘汰燃煤下锅炉工作年度任务,近日,市政府召开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铁东区、铁西区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南新城指挥部是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市环保部门要做好组织调度、督促检查等统筹协调工作,将成立工作推进组,与各区、开发区对接,分区域督促推进淘汰工作。
今年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要把握以下五个重要时间节点。各区、开发区要在6月25日前成立相应的淘汰燃煤小锅炉*小组,确定工作机构、人员和联络方式;各区、开发区在市*前期初步调查基础上,于7月10日前建立本辖区应淘汰燃煤小锅炉台账,制定淘汰工作方案,确定淘汰措施和时间表;各区、开发区于7月20日前发布本辖区《关于2015年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通告》,启动小锅炉淘汰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取暖用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生产用燃煤小锅炉要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