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整治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冷血杀手”
- 2015-06-16 10:06:403689
昨日,记者从南昌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从6月15日至6月30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后八轮”等工程运输车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禁行路、闯红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污损号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另外,交管部门还公布了去年以来后八轮的五大典型案例。
大力整治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冷血杀手”
据悉,整治行动期间,各交警大队安排一个5人整治组,选取责任心强的民警,由中队干部带队,到其他交警大队辖区开展交叉整治。同时各交警大队安排1名警力、1名清障员跟班配合到本辖区整治的队伍中,民警异地执法领取专门用于后八轮等工程车整治的扣车凭证、交通违法处罚单。
对车辆暂扣的将查明运输单位、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汇总后报市城管委、市建委。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时段的管理,周一至周五,重点放在14:00-17:30和20:00-24:00时间段;周六、周日重点放在8:00-12:00;14:00-17:30时间段。
对查扣的后八轮一律实行“五级”审批,严格查扣车辆发放程序,对暂扣的工程运输车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做到不消除违法不予放行、不恢复原状不放行、无合法手续的车辆坚决不予发放。行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说情、打招呼,遇有说情、打招呼的一律登记上报。
后八轮五大典型案例
富大有路“4.23”道路交通事故
2014年4月23日8时03分,熊XX驾驶赣F9XXX9重型自卸货车在富大有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水上消防对面时,碰挂同向应XX驾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造成应XX倒地被赣F9XXX9重型自卸货车右后轮挤压后当场死亡。
事发后,熊XX驾车离开现场,后被人告知发生交通事故,于8时18分驾车返回现场。
熊XX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没有注意路面情况,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南昌县莲塘大道“9.16”道路交通事故
2014年9月16日18时07分,当事人魏XX驾驶奉新县宏发运输有限公司赣CXXX76号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莲塘大道与站前路交叉路口实施右拐弯时,与同方向当事人邓X驾驶的无号牌天晨黑色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邓X被货车辗压致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魏XX驾车在实施右转弯时思想麻痹大意,未注意观察车后右侧来车情况,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紫阳大道与天祥大道交叉口“8.28”道路交通事故
2014年8月28日8时14分,吴XX驾驶赣EXXX97的欧曼大货车(空车),从昌东大道出发回余干,行驶至天祥大道与紫阳大道交叉口时,左拐至紫阳大道北侧由西往东逆向行驶,与由东往西在机动车道路边行驶的张XX所骑行的自行车会车,因吴XX预留给张XX的通行位置太窄,导致张XX往非机动车道避让时往左侧翻,张XX与货车左侧备用胎碰撞后跌落,后被货车左后轮碾压,造成张XX死亡的事故。
事故现场位于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与天祥大道交叉口,吴XX驾驶货车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向塘星城大道“2.15”道路交通事故
2014年2月15日12时04分,樊XX驾驶鄂FXX285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1930kg,实载45.36~48.72T沙子),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南昌县向塘镇星城大道与丽湖大道交叉路口处,与由北往南方向涂XX无证驾驶的赣AXX549(套牌)小车发生交通事故,鄂FXX285号重型自卸货车向右侧翻压在赣AXX549小车上,造成涂XX当场死亡。
樊XX驾驶严重超载的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且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涂XX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桃花南路昌南大道路口“4.16”道路交通事故
2015年4月16日18时01分,司机屈XX驾驶赣CHXXX9黄色“陕汽德龙”牌重型自卸货车在桃花南路由北向西右拐弯进入昌南大道过程中,因在路口右拐弯时没有注意路口车辆的通行情况,与在桃花南路由北向南直行的吴XX骑行的南昌C2XXX6红色“江峰”牌两轮电动车相撞,并且碾压吴XX腿部,导致吴XX人体受伤、车辆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