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混凝土站扬尘治理行动开启
- 2015-06-10 10:06:344010
为推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提升改造,实现商品混凝土生产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日前,安徽界首市住建委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就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开展了专项检查。
安徽:混凝土站扬尘治理行动开启
此次检查范围包涵该市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检查内容共10个方面:
一是搅拌站粉尘整治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扬尘整治责任部门、责任人;是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方案及具有落实情况记录。
二是场区围墙建设情况,是否有连续封闭围墙。
三是道路、作业区与堆场硬化情况,道路、作业区与堆场是否进行了硬化。
四是骨料堆场、配料仓封闭情况,骨料堆场、配料仓是否密封,是否采用喷淋降尘措施。
五是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冲洗情况,是否在场区门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场区车辆自动冲洗。
六是场地组织排水、污水处理情况,是否具有有组织排水系统;是否有3级沉淀池,是否进行了污水处理。
七是办公区、生活区与生产区有效分隔情况,办公区、生活区与生产区是否进行了分隔。
八是生产线除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搅拌楼2层以上是否密闭,筒仓是否封闭,是否安装筒仓布袋除尘等装置,传送带是否封闭,进料口是否封闭。
九是搅拌车GPS安装、车牌号放大以及防滴漏设施安装情况,所属车辆是否安装GPS、接料斗、放大车牌号;搅拌车外观是否整洁。
十是道路及场地除尘保洁情况,是否落实保洁人员和保洁措施,场地和道路是否定时清扫,洒水、清洁,砂石是否乱堆乱放,是否配备洒水车并定时洒水降尘。
为确保专项检查真实可靠,杜绝形式和弄虚作假行为,界首市住建委还严格纪律约束,要求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扬尘治理的各项内容,对现场提供资料不全或未完成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将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91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