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首付款诈骗挖掘机的预警
- 2014-05-29 09:05:412140
近期,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侦办李某等人诈骗挖掘机案的过程中发现,当前以预付首付款诈骗挖掘机的犯罪行为已在工程机械车辆销售行业内广为流传。由于工程车价值一般都在百万元以上,此种犯罪行为一旦泛滥,会给相关企业带来致命的冲击,值得予以关注和警惕。
一、作案手法
此类案件基本都是团伙作案,组织周密,有完整的犯罪链条。团伙首要分子有销售渠道,有销赃的能力,首要分子为了逃避法律打击,发展自己的下线,下线之间都是单线联系,下线一般也都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这些人不亲自与工程车销售部门签合同,而是寻找那些穷困潦倒的人做马仔,这些马仔因为手头拮据,甘愿为蝇头小利冒法律风险。这些马仔都不认识团伙的首要份子,马仔负责和工程车销售部门签订买卖合同,支付小额首付款后将机械诈骗到手,之后再以欠首要份子大额借款的理由将工程车抵押给首要分子,这样即使公安机关终找到首要分子,这个首要分子也可以辩解称是善意取得财产,进而逃避打击。
二、原因分析
此类犯罪是近两年才开始兴起的,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前几年公安机关在侦办那些因资金链断掉而不能付清挖掘机余款案件过程中,因这些人确实因为资金链断掉才没有还款,难以认定这些人非法占的目的,这类案件基本上都没有追诉,让一些不法份子看到了漏洞。二是,工程车销售行业竞争激烈,业务员为了业绩不认真考察购买车辆人的经济能力,业务员的不负责任给不法份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打防建议
1.加大打击力度。开展经常性打击整治活动,做到尽早发现,尽早查处,对于群众举报的相似案件要做好串并工作,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不留可趁之机,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
2.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组织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给那些准备诈骗的不法份子敲响警钟。
3.加强对工程车销售部门的法制教育,增强业务员的防范意识,*行业负责人对部门职工的考核,增强业务员的责任心,不给犯罪份子提供可乘之机。传授防范知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