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责险即将在全省煤矿企业全面推行
- 2013-04-23 13:04:491985
所谓煤责险,是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湖南保监局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79号)精神,组织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研究开发,专门针对煤炭生产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其保费标准按不高于生产经营单位应足额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总额的年贷款利息的原则,依据实际风险程度确定。“煤责险”由主险和附加险组成,主险主要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费用、急救费用和第三方人身与财产损失进行赔付。而附加险主要针对煤矿企业雇员死亡进行赔偿。
株洲市先后建立和实施了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障制度,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对从业人员的伤亡赔偿,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费用和第三方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缺乏保障;另一方面,风险抵押金一次性缴存金额较大,造成企业大量资金闲置。而煤责险的年度累计赔偿限额高为600万元,与企业所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上限一致,保障额度合理。同时为满足煤炭企业的不同需求。
“今年年底,全市煤矿企业煤责险参保率要求达到70%以上。”株洲市*煤炭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株洲市安委会已将煤责险推广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