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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出台《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2012-11-28 15:11:452453
来源:中国矿冶设备网
  24日,针对贵州响水矿难,*安委会办公室立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停产煤矿的复产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决不允许停产煤矿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切实做到验收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抓好煤矿瓦斯、水害等专项治理。同时,各产煤地区要坚决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严厉打击煤矿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层越界开采、停工停产矿井擅自复工复产、隐蔽采掘工作面逃避检查、非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借整合技改之名违法生产等行为,严禁各类煤矿抢进度、赶任务和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
  
  11月26日,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了解到,该厅新出台的《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境内煤矿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以及竣工验收后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的,不得投入生产。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指煤矿建设项目按照合法的审批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标准及内容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对建设项目内容、标准、井上下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行政公共设施、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完成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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