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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煤焦领域全年新清缴各类资金12.9亿元

2011-01-27 08:01:061336
来源:中国矿冶设备网
  去年以来,临汾*加大工作力度,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全力清缴欠缴漏缴资金,确保能缴尽缴。全年新清缴各类资金12.9亿元,累计达到48.2亿元。
  
  召开推进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分组分片督查,对动作迟缓、成效甚微的个别县(市、区)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拿出措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沈庆华亲自担任督查一组组长,深入有关县进行督查指导。
  
  认真贯彻“十严禁”、“十严格”纪律规定,确保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健康推进。截至目前,全市392座被整合矿井,除70座“十关闭”矿井和6座矿井属零星资源无法连片重组外,实际应签订交易协议矿井316座,已签订交易协议的297座,交易协议签订率93.99%。主体企业应到位382座,实到位347座,到位率90.05%。整合后的129座矿井中,有122座向省*上报了采矿许可证变更资料,已全部办结,采矿许可证办证率94.57%。对被整合企业的补偿应付197.4亿元,实支付129.9亿元,补偿资金支付率65.81%。同时,在以往新订立、完善煤焦领域反腐败制度320项的基础上,去年又新订立制度5项,初步形成了煤焦领域反腐败制度体系。第48期《山西反腐倡廉工作》专题刊登了我市开展九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金道铭同志的批示和肯定。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形成震慑。始终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煤焦领域反腐败的重头工作,突出抓紧加强,消灭查案空白县,在案件查办数量、力度、效果上都有明显提高。全年共受理案件63件,结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涉及县处级1人、乡科级22人、一般干部35人、其他人员1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件,判刑3人。特别是所查处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蒲县*原副局长于香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
  
  重点推进三个专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深入开展煤焦运销票据、站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人员、责任、薪酬“三独立”原则,健全业务经营、票据管理、稽查监督“三支队伍、三种权力”,实现三支队伍、三权运行过程相互衔接、相互监督、协调运作,基本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遏制了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开展涉煤焦中介组织清理整顿。采取问卷摸底调查、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我市涉煤焦、非煤矿山中介机构专题调研;市煤焦办多次与牵头部门联系沟通,拟定《临汾市清理整顿市场中介组织涉煤涉焦执业活动中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涉煤焦专项资金清理整治初步展开。积极督促市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展集中清缴,清回209.07万元,以物抵债21万元;督促追缴煤炭专项资金,由相关欠款企业、整合主体、煤炭资产经营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整合主体在向欠款企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将拖欠的煤炭专项资金委托贷款予以抵扣,使贷款回收得到保证。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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